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精神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培训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校招生复试的疫情防控、调剂选拔、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
(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指导本单位招生复试的疫情防控、调剂选拔、专业考试的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相关成绩上报等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复试期间相关事宜,各招生学院要结合复试工作做好本部门相关人员疫情防控教育。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确保安全性
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与名单确定
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80分,总分为相应学科(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15分;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为相应学科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20分。
2.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在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1.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按上级文件和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的审查材料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及《曲阜师范大学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等。
2.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具体参见我校《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公告》《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曲阜师范大学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等通知要求。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
满分100分。一般采用远程口述作答方式(一般不低于10分钟),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设计合理的考试试题:增加命题数量,降低重复抽取概率;设置同一问题的不同问法或考察角度;设计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的开放性试题等。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部分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测试采取远程提交答卷、远程创作并邮寄作品或提供创作录像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于考前在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考查,采用远程面试方式。
(1)外语听说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综合面试具体要求
综合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为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导师必须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各招生单位应拟定足量、多样的面试试题,并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试题。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按考生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研究生招生单位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与面试同步进行的方式。各招生单位党委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满分100分。采用远程提交答卷的笔试方式。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考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90分钟;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相关要求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考前,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要采取“一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疫情防控、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考试中严禁测试教师和工作人员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对复试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 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要优化复试工作方案,协同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确保应考尽考。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的招生复试系统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
调剂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我校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3.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
4.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也不得高于300%。
详细调剂专业、流程及具体要求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说明。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30%;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30%+复试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我校以下专业按方向排名录取: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美术学院)、135108艺术设计,其他均按不同招生单位的专业排名录取。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3)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遵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第一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四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三单元考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其他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疫情防控
(一)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复试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题、网络远程复试、评卷及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均应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特定范围及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细化工作职责。
(二)物资保障。学校和招生单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及护目镜、防护服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
(三)宣传培训。学校和招生单位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复试考生进行防疫教育宣传,使其熟练掌握防护知识和工作技能。
(四)场所消毒。复试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题、网络远程复试、评卷及录取等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就餐场所、卫生间、门把手、课桌、橱柜、开关等。每天考试或其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
(五)健康防护。复试期间,学校复试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入口处设置检测点,核对身份,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依次开展体温测量。工作场所内,减少工作人员密度,增大人均空间;工作期间开窗通风。工作人员复试期间要做到不聚餐、不聚会,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工作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六)应急处置。若复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实施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教育督导等参与的工作组对各招生单位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线下线上综合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研招办或学校纪律监察部门举报: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邮箱qfnuyzb01@126.com。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四)复议制度
学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二)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
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三)考生专业基础测试答卷(评分记录)、综合面试评分记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由招生单位保存三年。
(四)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需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