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常常十分快乐——每每占了便宜我都很快乐。
冬天我在紫色阿尔巴卡中褛里穿白色羊绒的短袖衫,进了房间就脱下来,隔着落地玻璃看窗外雪花穰穰如絮,呷一口摩卡咖啡,有一点温和的喜悦在心底涓涓地流。
咱妈有些忧愁:“夏天你打算蜕皮?”
可惜我没那本事。
只好努力地去贯彻裸露——腿、臂、腰、肩、背以及适当的胸。
我是多么喜欢这个游戏!
我一直以为女性的真正解放是在20世纪60年代Mini--skirt发明以后,在此之前她们被处处小心翼翼地Ladyfirst,她们是一群甜蜜的、有点缺脑子的小动物,需要受到格外的怜惜和保护,应当穿连身平脚的泳装,她们的身体线条那么美,可是那是他的,她穿什么他说了算。
还好那种极端节省布料的迷你裙应世了——与其说是迷你,不如说是迷我,如果你单单以为迷你裙之于几乎全部夏娃后裔的一网打尽仅仅是出于伊们对于另一半的献媚那未免大错特错了,当飘摇的裙裾轻轻舔舐着她们修长大腿的中部乃至更向上一点时,她们掌不住微笑了——她们好像第一次发现她们原来可以那样的美,她们的步履竟是如此轻快。
紧接着是愈加惊世骇俗的比基尼。
为什么不呢?我们有暴露我们美好身体的绝对权利,还有我们美好的一切——性情、才能、努力以及因此应得的所有,我们是我们自己的。
然而就全世界而言一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之于女性曼妙身姿的自发展露仍然非议良多,对美国文化一向顶首膜拜的台湾街头居然堂而皇之矗立着“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的鲜红标语,男男女女在此硕大标牌下去去留留神色泰然。
谢天谢地!
总算有位姓龙的女博士应台行使了她的愤怒权:“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楣?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呵骂得真是好!
不然女性天理昭彰风情万种裸露自己的美丽还不知要到猴年马月。
所以我常常禁不住要乐出声来。
我想我们应当烧三炷香感念咱二姨以及龙姊姊们的身先士卒以身殉美精神,真是苦处都让前辈们扛了,好处全让咱们得了。
我会好好记得,我24岁那年清风里露的是纤腰一把,25岁是玉臂一双,26是香肩盈盈,27改坦然露背兼怡然露足——眼见就奔30的人了,所以打大年除夕12点敲钟人人都做发财梦那会儿我就开始琢磨:今年露点啥比较皆大欢喜?我祈祷,我们这一代人人将裸露的本钱与权利坚持到底——露或者不,那有关我的自由、我的幸福、我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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